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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红海早过了。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。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。夜仿佛纸浸了油,变成半透明体;它给太阳拥抱住了,分不出身来,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,所以夕照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。到红消醉醒,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,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,又是一天开始。这是七月下旬,合中国旧历的三伏,一年最热的时候。在中国热得更比常年利害,事后大家都说是兵戈之象,因为这就是民国二十六年【一九三七年】。
  这条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(Vicomtede brageloone)正向中国开来。早晨八点多钟,冲洗过的三等舱甲板湿意未干,但已坐立了人,法国人,德国流亡出来的尤太人、印度人、安南人,不用说还有中国人。海风里早含着燥热,胖人身体给风吹干了,蒙上一层汗结的盐霜,仿佛刚在巴勒斯坦的死海里洗过澡。毕竟是清晨,人的兴致还不没给太阳晒萎,烘懒,说话做事都很起劲。那几个新派到安南或中国租界当警察的法国人,正围了那年轻善撒娇的尤太女人在调情。俾斯麦曾说过,法国公使大使的特点,就是一句外国话不会讲;这几样警察并不懂德文,居然传情达意,引得尤太女人格格地笑,比他们的外交官强多了。这女人的漂亮丈夫,在旁顾而乐之,因为几天来,香烟、啤酒、柠檬水沾光了不少。红海已过,不怕热极引火,所以等一会甲板上零星果皮、纸片、瓶塞之外,香烟头定又遍处皆是。法国人的思想是有名的清楚,他们的文章也明白干净,但是他们的做事,无不混乱、肮脏、喧哗,但看这船上的乱糟糟。这船,倚仗人的机巧,载满人的扰攘,寄满人的希望,热闹地行着,每分钟把沾污了人气的一小方水面,还给那无情、无尽、无际的大海。
  照例每年夏天有一批中国留学生学成回国。这船上也有十来个人。大多数是职业尚无着落的青年,直在暑假初回中国,可以从容找事。那些不悉没事的学生要到秋凉才慢慢地肯动身回国。船上这几们,有在法国留学的,有在英国、德国、比国等读书,到巴黎去增长夜生活经险,因此也坐法国船的,他们天涯相遇,一见如故,谈起外患内乱的祖国,都恨不得立刻就回去为它服务。船走得这样慢,大家一片乡心,正愁无处寄托,不知哪里忽来了两副麻将牌。麻将当然是国技,又听说在美国风行;打牌不但有故乡风味,并且适合世界潮流。妙得很人数可凑成两桌而有余,所以除掉吃饭睡觉以外,他们成天赌钱消遣。早餐刚过,下面餐室里已忙打第一圈牌,甲板上只看得见两个中国女人,一个算不得人的小孩子--至少船公司没当他是人,没要他父母为他补买船票。那个戴太阳眼镜、身上摊本小说的女人,衣服极斯文讲究。皮肤在东方人里,要算得白,可惜这白色不顶新鲜,带些干滞。她去掉了黑眼镜,眉清目秀,只是嘴唇嫌薄,擦了口红还不够丰厚。假使她从帆布躺椅上站起来,会见得身段瘦削,也许轮廓的线条太硬,像方头钢笔划成的,年龄看上去有二十五六,不过新派女人的年龄好比旧式女人婚帖上的年庚,需要考订学家所谓外证据来断定真确性,本身是看不出的。那男孩子的母亲已有三十开外,穿件半旧的黑纱旗袍,满面劳碌困倦,加上天生的倒挂眉毛,愈觉愁苦可怜。孩子不足两岁,塌鼻子,眼睛两条斜缝,眉毛高高在上,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,活像报上讽刺画里的中国人的脸。他刚会走路,一刻不停地要乱跑;母亲怕热,拉得手累心烦,又惦记着丈夫在下面的输赢,不住骂这孩子讨厌。这孩子跑不到哪里去便改变宗旨,扑向看书的女人身上。那女人平日就有一种孤芳自赏、落落难合的神情--大宴会上没人敷衍的来宾或喜酒席上过时未嫁的少女所常有的神情--此刻更流露出嫌恶,黑眼镜也遮盖不了。孩子的母亲有些觉得,抱歉地拉皮带道:“你这淘气的孩子,去跟苏小姐捣乱!快回来。--苏小姐,你真用功!学问那么好,还成天看书。孙先生常跟我说,女学生像苏小姐才算替中国争面子,人又美,又是博士,这样的人哪里去找呢?像我们白来了外国一次,没读过半句书,一辈子做管家婆子,在国内念的书,生小孩儿全忘了--吓!死讨厌!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,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。”苏小姐一向瞧不起这们寒碜的孙太太,而且最不喜欢小孩子,可是听了这些话,心上高兴,倒和气地笑道:“让他来,我最喜欢小孩子。”她脱下太阳眼镜,合上对着出神的书,小心翼翼地握拄池孩子的手腕,免得在自己衣服上乱擦,问他道:“爸爸呢?”小孩子不回答,睁大了眼,向苏小姐“波!波!”吹唾沫,学餐室里养的金鱼吹气泡。苏小姐慌得忪了手,掏出手帕来自卫。母亲忙使劲拉他,嚷着要打他嘴巴,一面叹气道:“他爸爸在下面赌钱,还用说么!我不懂为什么男人全爱赌,你看咱们同船的几位,没一个不赌得错天黑地。赢几个钱回来,还说得过。像我们孙先生输了不少钱,还要赌,恨死我了!”苏小姐听了最后几句小家子气的话,不由心里又对孙太太鄙夷,冷冷说道:“方先生倒不赌。”孙太太鼻孔朝天,出冷气道:“方先生!他下船的时候也打过牌。现在他忙着追求鲍小姐,当然分不出工夫来。人家终身大事,比赌钱要紧得多呢。我就看不出鲍小姐又黑又粗,有什么美,会引得方先生好好二等客人不做,换到三等舱来受罪。我看他们俩要好得很,也许到香港,就会订婚。这真是‘有缘千里来相会’了。”苏小姐听了,心里直刺痛,回答孙太太同时安慰自己道:“那绝不可能!鲍小姐有婚夫,她自己跟我讲过。她留学的钱还是她夫婚夫出的。”孙太太道:“有示婚夫还那样浪漫么?我们是老古董了,总算这次学个新鲜。苏小姐,我告诉你句笑话,方先生跟你在中国是老同学,他是不是一向说话随便的?昨天孙先生跟他讲赌钱手运不好,他还笑呢。他说孙先生在法国这许多年,全不知道法国人的迷信:太太不忠实,偷人,丈夫做了乌龟,买彩票准中头奖,赌钱准赢,所以,他说,男人赌钱输了,该引以自慰。孙先生告诉我,我怪他当时没质问姓方的,这话什么意思。现在看来,鲍小姐那位示婚夫一定会中航空奖券头奖,假如他做了方太太,方先生赌钱的手气非好不可。”忠厚老实人的恶毒,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鱼片里示净的刺,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。
  苏小姐道:“鲍小姐行为太不像妇学生,打扮也够丢人--”那小孩子忽然向她们背后伸了双手,大笑大跳。两人回头看,正是鲍小姐走向这儿来,手里拿一块糖,远远地逗着那孩子。她只穿绯霞色抹胸,海蓝色巾肉短裤,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。在热带热天,也话这是最合理的妆束,船上有一两个外国女人就这样打扮。可是苏小姐沉得鲍小姐赤身露体,伤害及中国国体。那些男学生看得心头起火。口角流水,背着鲍小姐说笑个不了。有人叫她“熟食铺子”(charcuterie),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;又有人叫她“真理”,因为据说“真理”是赤裸裸的”。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,所以他们修正为“局部的真理”。
  鲍小姐走来了,招呼她们俩说:“你们起得真早呀,我大热天还喜欢懒在床上。令天苏小姐起身我都不知道,睡得像木头。”鲍小姐本想说“睡重像猪”,一转念想说“像死人”,终觉得死人比猪好不了多少,所以向英文里借来那个比喻。好忙解释一句道:“这船走着真像个摇篮,人给它摆得迷迷糊糊只想睡。”“那么,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。瞧,多可爱!”苏小姐说。
  鲍小姐打她一下道:“你!苏东坡的妹妹,才女!”--“苏小妹”是同船男学生为苏小姐起的个号。“东坡”两个字给鲍小姐南洋口音念得好像法国话里的“坟墓”(tombeau)。
  苏小姐哏鲍小姐同舱,睡的是下铺,比鲍小姐方便得多,不必每天爬上爬下。可是这几天她嫌恶着鲍小姐,觉得她什么都妨害了自己:打鼾太响,闹得自己睡不熟,翻身太重,上铺像要塌上来。给鲍小组打了一下,她便说:“孙太太,你评评理。
  叫她‘小宝贝’,还要挨打!睡得着就是福气。我知道你爱睡,所以从来不不响,免重吵醒你。你跟我廛怕发胖,可是你在般上这样爱睡,我想你又该添好几磅了。
  ”小孩吵着要糖,到手便咬,他母亲叫他谢鲍小姐,他不瞅睬,孙太太只好自己跟鲍小姐甫衍。苏小姐早看见这粮惠而不费,就是船上早餐喝咖啡用的方糖。她鄙薄鲍小姐这种作风,不愿意跟她多讲,又打开书来,眼梢却瞟见鲍小姐把两张帆布椅子拉到距离较远的空处并放着,心里骂她列耻,同时自恨为什么去看她。那时候方鸿渐也到甲板上来,在她们前面走过,停步应酬几句,问“小弟弟好”。孙太太爱理不理地应一声。苏小姐笑道:“快去罢,不怕人等得心焦么?”方鸿渐红了脸傻傻便撇了苏小姐走去。苏小姐明知留不住他,可是他真去了,倒怅然有失。书上一字没看进去耳听得鲍小姐娇声说笑,她忍不住一看,方鸿渐正抽着烟,鲍小姐向他抻手,他掏出香烟匣来给她一支,鲍小姐衔在嘴里,他手指在打火匣上作势要为她点烟,她忽然嘴迎上去把衔的烟头凑在他抽的烟头上一吸,那支烟点着了,鲍小姐得间地吐口烟出来。苏小姐气得身上发伶,想这两个人真不要脸,大庭广从竟借烟
  卷来接吻。再看不过了,站起来,说要下面去。其实她知道下面没有地方可去,餐室里有人打牌,卧舱里太闷。孙太太也想下去问问男人今天输了多少钱,但怕男人输急了,一问反在自己身上出气,回房舱又有半天吵嘴;因此不敢冒昧起身,只问
  小孩子要不要下去撒尿。
  苏小姐骂方鸿渐无耻,实在是冤枉。他那时候窘得似乎甲板上人都在注意他,心里怪鲍小姐太做得出,恨不能说她几句。他虽然现在二十七岁,早订过婚,却没有恋爱训练。父亲是前清举人,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。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,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:打铁,磨豆腐,抬轿子。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最出名;年轻人时大学,以学土木为最多。铁的硬,豆腐的淡而无味,轿子的容量狭小,还加上泥土气,这算他们的民风。就是发财做官的人,也欠大方,这县有个姓周的在上海开铁铺子财,又跟同业的同乡组织一家小银行,名叫“点金银行”,自己荣任经理,他记起衣锦还乡那句成语,有一年乘清明节回县去祭祠扫墓,结识本地人士。方鸿渐的父亲是一乡之望,周经理少不得上门拜访,因此成了朋友,从朋友攀为亲家。鸿渐还在高中读书,随家里作主订了婚。未婚妻并没见面,只瞻爷过一张半身照相,也漠不关心。两年后到北平进大学,第一次经历男女同学的风味,看人家一对对谈情说爱,好不眼红。想起未婚妻高中读了一年书,便不进学校,在家实习家务,等嫁过来做能干媳妇,不由自主地对她厌恨。这样怨命,怨父亲,发了几天呆,忽然醒悟,壮着胆写信到家里要求解约。他国文曾得老子指授,大中学会考考过第二,所以这信文绉绉,没把之乎者也用错。信上说什么:“迩来触绪善感,欢寡悉殷,怀抱剧有秋气。每揽镜自照,神寒形削,清癯非寿者相。窃恐我躬不阅,周女士或将贻误终身。尚望大人垂体下情,善为解铃,毋小不忍而成终天之恨。”他自以为这信措词凄婉,打得动铁石心肠。谁知道父亲信来痛骂一顿:“吾不惜重资,命汝千里负笈,汝埋头攻读之不暇,而有余闲照镜耶?汝非妇人女子,何须置镜?惟梨园子弟,身为丈夫而对镜顾影,为世所贱。吾不图汝甫离漆下,已渝染恶习,可叹可恨!且父母在,不言老,汝不善体高堂念远之情,以死相吓,丧心不孝,于斯而极!当是汝校男女同学,汝睹色起意,见异思迁;汝拖词悲秋,吾知汝实为怀春,难逃老夫洞鉴也。若执迷不悔,吾将停止寄款,命汝休学回家,明年与汝弟同时结婚。细思吾言,慎之切切!”方鸿渐吓矮了半截,想不到老头子这样精明。忙写回信讨饶和解释,说:镜子是同室学生的,他并没有买:这几天吃美国鱼肝油丸、德国维他命片,身体精神好转,脸也丰满起来,只可惜药价太贵,舍不得钱;至于结婚一节,务请到到毕业后举行,一来妨碍学业,二来他还不能养家,添他父亲负担,于心不安。他父亲收到这信,证明自己的威严远及于几千里外,得意非凡,兴头上汇给儿子一笔钱,让他买补药。方鸿渐从此死心不散妄想,开始读叔本华,常聪明地对同学们说:“世间哪有恋爱?压根儿是生殖冲动。”转眼已到大学第四年,只等明年毕业结婚。一天,父亲来封快信,上面说:“顷得汝岳丈电报,骇悉淑英伤寒,为西医所误,遂于本有十日下午四时长逝,殊堪痛惜。过门在即,好事多磨,皆汝无福所臻也。”信后又添几句道:“塞翁失马,安知非福,使三年前结婚,则此番吾家破费不赀矣。然吾家积德之门,苟婚事早完,淑媳或可脱灾延寿。姻缘前定,勿必过悲。但汝岳父处应去一信唁之。”鸿渐看了有犯人蒙赦的快活,但对那短命的女孩子,也稍微怜悯。
  自己既享自由之乐,愿意旁人减去悲哀,于是向未过门丈人处真去了一封慰唁的长信。周经理收到信,觉得这孩子知礼,便分付银行文书科王主任作复,文书科主任看见原信,向东家大大恭维这位未过门姑爷文理书法好,并且对死者情词深挚,想见天性极厚,定是个远到之器,周经理听得开心,叫主任回信说:女儿虽没过门翁婿名分不改,生平只有一个女儿,本想好好热闹一下,现在把陪嫁办喜事的那笔款子加上方家聘金为女儿做生意所得利息,一共两万块钱,折合外汇一千三百镑,给方鸿渐明年毕业了做留学费,方鸿渐做梦都没想到这样的好运气,对他死去的未婚妻十分感激,他是个无用之人,学不了土木工程,在大学里从社会学系转哲学系,最后转入中国文学系毕业。学国文的人出洋“深造”听来有些滑稽。事实上,惟有学中国文学的人非到外国留学不可。因为一切其他科目像数学、物理、哲学。心理。
  经济,法律等等都是从外国港灌输进来的,早已洋气扑鼻;只有国文是国货土产,还需要处国招牌,方可维持地位,正好像中国官吏,商人在本国剥削来的钱要换外汇,才能保持国币的原来价值。
  方鸿渐到了欧洲,既不钞敦煌卷子,又不访《永乐大典》,也不找太平天国文献,更不学蒙古文、西藏文或梵文。四年中倒换了三个大学,伦敦、巴黎、柏林;随便听几门功课,兴趣颇广,心得全无,生活尤其懒散。第四年春天,他看银行里只剩四百多镑,就计划夏天回国。方老先生也写信问他是否已得博士学位,何日东归,他回信大发议论,痛骂博士头衔的毫无实际。方老先生大不谓然,可是儿子大了,不敢再把父亲的尊严去威胁他;便信上说,自己深知道头衔无用,决不勉强儿子
  ,但周经理出钱不少,终得对他有个交代。过几天,方鸿渐又收到丈人的信,说什么:“贤婿才高学富,名满五洲,本不须以博士为夸耀。然令尊大人乃前清孝廉公,贤婿似宜举洋进士,庶几克绍箕裘,后来居上,愚亦与有荣焉。”方鸿渐受到两面夹攻,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。这一张文凭,仿佛有亚当、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,可以遮羞包丑;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、寡陋、愚笨都掩盖起来。
  自己没有文凭,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,没有包裹。可是现在要弄个学位。无论自己去读或雇枪手代做论文,时间经济都不够。就近汉堡大学的博士学位,算最容易混得了,但也需要六个月,干脆骗家里人说是博士罢,只怕哄父亲和丈人不过;父亲是科举中人,要看“报条”,丈人是商人,要看契据。他想不出办法,准备回家老着脸说没得到学位,一天,他到柏林图书馆中国书编目室去看一位德国朋友,瞧见地板上一大堆民国初年上海出的期刊,《东方杂志》、《小说月报》、《大中华》、《妇女杂志》全有。信手翻着一张中英文对照的广告,是美国纽约什么“克莱登法商专门学校函授班,将来毕业,给予相当于学士、硕士或博士之证书,章程函索即寄,通讯处纽约第几街几号几之几,方鸿渐心里一运,想事隔二十多年,这学校不知是否存在,反正去封信问问,不费多少钱。那登广告的人,原是个骗子,因为中国人不来上当,改行不干了,人也早死了。他住的那间公寓房间现在租给一个爱尔兰人,具有爱尔兰人的不负责、爱尔兰人的急智、还有爱尔兰人的穷。相传爱尔人的不动产(Irish fortune)是奶和屁股;这位是个萧伯纳式既高且瘦的男人,那两项财产的分量又得打折扣。他当时在信箱里拿到鸿渐来信,以为邮差寄错了,但地址明明是自己的,好奇拆开一看,莫名其妙,想了半天,快活得跳起来,忙向邻室小报记者借个打字机,打了一封回信,说先生既在欧洲大学读书,程度想必高深,无庸再经函授手续,只要寄一万字论文一篇附缴美金五百元,审查及格,立即寄上哲学博士文凭,回信可寄本人,不必写学术名字。署名Patric Mahoney,后面自赠了四五个博士头衔。方鸿渐看信纸是普通用的,上面并没刻学校名字,信的内容分明更是骗局,搁下不理。爱尔兰人等急了,又来封信,们如果价钱嫌贵,可以从长商议,本人素爱中国,办教育的人尤其不愿牟利。
  方鸿渐盘算一下,想爱尔兰人无疑在捣鬼,自己买张假文凭回去哄人,岂非也成了骗子?可是--记着,方鸿渐进过哲学系的--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。柏拉图《理想国》里就说兵士对敌人,医生对病人,官吏对民众都应哄骗。圣如孔子,还假装生病,哄走了儒悲,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。父亲和丈人希望自己是个博士,做儿子女婿的人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?买张文凭去哄他们,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,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,光耀门楣,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。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,履历上决不开这个学位。索性把价钱杀得极低,假如爱尔兰人不肯,这事就算吹了,自己也免做骗子,便复信说:至多出一百美金,先寄三十,文凭到手,再寄余款;此间尚有中国同学三十余人,皆愿照此办法向贵校接洽。爱尔兰人起初不想答应,后来看方鸿渐语气坚决,又就近打听出来美国博士头衔确在中国时髦,渐渐相信欧洲真有三十多条中国糊涂虫,要向他买文凭。他并且探出来做这种买卖的同行很多,例如东方大学、东美合众国大学,联合大学(Inter collegiae University)、真理大学等等,便宜的可以十块美金出买硕士文凭,神玄大学(College of DivineMetaphsics)廉价一起奉送三种博士文凭;这都是堂堂立案注册的学校,自己万万比不上。于是他抱薄利畅销的宗旨,跟鸿渐生意成交。他收到三十美金,印了四五十张空白文赁填好一张,寄给鸿渐,附信催他缴款和通知其他学生来接洽。鸿渐回信道,经详细调查,美国并无这个学校,文凭等于废纸,姑念初犯,不予追究,希望悔过自新,汇上十美金聊充改行的本钱,爱尔兰人气得咒骂个不停,喝醉酒,红着眼要找中国人打架,这事也许是中国自有外交或订商约以来唯一的胜利。
  鸿渐先到照相馆里穿上德国大学博士的制服,照了张四寸相。父亲和丈人处各寄一张,信上千叮万嘱说,生平最恨“博士”之称,此番未能免俗,不足为外人道。
  回法国玩了几星期,买二等舱票回国。马赛上船以后,发见二等舱只有他一个中国人,寂寞无聊得很,三等的中国学生觉得他也是学生而摆阔坐二等,对他有点儿敌视。他打听出三等一个安南人舱里有张空铺,便跟船上管事商量,自愿放弃本来的舱位搬下来睡,饭还在二等吃。这些同船的中国人里,只有苏小姐是中国旧相识,在里昂研究法国文学,做了一篇《中国十八家白话诗人》的论文,新授博士。在大
  学同学的时候,她眼睛里未必有方鸿渐这小子。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,不肯随便施与。现在呢,宛如做了好衣服,舍不得穿,锁在箱里,过一两年忽然发见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,有些自怅自悔。从前她一心要留学,嫌那几个追求自己的人没有前程,大不了是大学毕业生。而今她身为女博士,反觉得崇高的孤独,没有人敢攀上来,她对方鸿渐的家世略有所知,见他人不讨厌,似乎钱也充足,颇有意利用这航行期间,给他一个亲近的机会。没提防她同舱的鲍小姐抢了个先去。鲍小姐生长澳门,据说身体里有葡萄牙人的血。“葡萄牙人的血”这句话等于日本人说有本位文化,或私行改编外国剧本的作者声明他改本“有著作权,不许翻译”。因为葡萄牙人血里根本就混有中国成分。而照鲍小姐的身材估量,她那位葡萄牙母亲也许还间接从西班牙传来阿拉伯人的血胤。鲍小姐纤腰一束,正合《天方夜谭》里阿拉伯诗人所歌颂的美人条件:“身围瘦,后部重,站立的时候沉得腰肢酸痛。”长睫毛上一双欲眠似醉、含笑、带梦的大眼睛,圆满的上嘴唇好像鼓着在跟爱人使性子。她那位未婚夫李医生不知珍重,出钱让她一个人到伦敦学产科。葡萄牙人有句谚语说:“运气好的人生孩子第一胎准是女的。”因为女孩子长大了,可以打杂,看护弟弟妹妹,在未嫁之前,她父母省得下一个女佣人的工钱。
  鲍小姐从小被父母差唤惯了,心眼伶俐,明白机会要自己找,快乐要自己寻。所以她宁可跟一个比自己年龄长十二岁的人订婚,有机会出洋。英国人看惯白皮肤,瞧见她暗而不黑的颜色、肥腻辛辣的引力,以为这是道地的东方美人。她自信很能引诱人,所以极快、极容易地给人引诱了。好在她是学医的,并不当什么一回事,也没出什么乱子。她在英国过了两年,这次回去结婚,跟丈夫一同挂牌。上船以后,中国学生打咱出她领香港政府发给的“大不列颠子民”护照,算不得中国国籍,不大去亲近她。她不会讲法文,又不屑跟三等舱的广东侍者打乡谈,甚觉无聊。她看方鸿渐是坐二等的,人还过得去,不失为旅行中消遣的伴侣。苏小姐理想的自己是:“艳如桃李,冷若冰霜,”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。谁知道气候虽然每天华氏一百度左右,这种又甜又冷的冰淇淋作风全行不通。鲍小姐只轻松一句话就把方鸿渐钩住了。鸿渐搬到三等的明天,上甲板散步,无意中碰见鲍小姐一个人背靠着船栏杆在吹风,便招呼攀谈起来。讲不到几句话,鲍小姐生说:“方先生,你教我想起了我的fiance,你相貌和他像极了!”方鸿渐听了,又害羞,又得意。一个可爱的女人说你像她的未婚夫,等于表示假使她没订婚,你有资格得她的爱。刻薄鬼也许要这样解释,她已经另有未婚夫了,你可以享受她未婚夫的权利而不必履行跟她结婚的义务。无论如何,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,其他中国男学生都跟方鸿渐开玩笑,逼他请大家喝了一次冰咖啡和啤酒。
  方鸿渐那时候心上虽怪鲍小姐行动不检,也觉兴奋,回头看见苏小姐孙太太两张空椅子,侥幸方才烟卷的事没落在她们眼里,当天晚上,起了海风,船有点颠簸。
  十点钟后,甲板上只有三五对男女,都躲在灯光照不到的黑影里喁喁情话。方鸿渐和鲍小姐不说话,并肩踱着。一个大浪把船身晃得利害,鲍小姐也站不稳,方鸿渐勾住她腰,傍了栏杆不走,馋嘴似地吻她。鲍小姐的嘴唇暗示着,身体依须着,这个急忙、粗率的抢吻渐渐稳定下来,长得妥贴完密。鲍小姐顶灵便地推脱方鸿渐的手臂,嘴里深深呼吸口气,道:“我给你闷死了!我在伤风,鼻子里透不过气来--太便宜你,你还没求我爱你!”“我现在向你补求,行不行?”好像一切没恋爱过的男人,方鸿渐把“爱”字看得太尊贵和严重,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;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,并不爱她,所以这样语言支吾。
  “反正没好活说,逃不了那几句老套儿。”“你嘴凑上来,我对你说,这话就一直钻到你心里,省得走远路,拐了弯从耳朵里进去。”“我才不上你的当!有话斯斯文文的说。今天够了,要是你不跟我胡闹,我明天……”方鸿渐不理会,又把手勾她腰。船身忽然一侧,他没拉住栏杆,险的带累鲍小姐摔一交。同时黑影里其余的女人也尖声叫:“啊哟!”鲍小姐借势脱身,道:“我觉得冷,先下去了。明天见。”撇下方鸿渐在甲板上。天空早起了黑云,漏出疏疏几颗星,风浪像饕餮吞吃的声音,白天的汪洋大海,这时候全消化在更广大的昏夜里。衬了这背景,一个人身心的搅动也缩小以至于无,只心里一团明天的希望,还未落入渺茫,在广漠澎拜的黑暗深处,一点萤火似的自照着。
  从那天起,方鸿渐饭也常在二等吃。苏小姐对他的态度显著地冷淡,他私上问鲍小姐,为什么苏小姐近来爱理不理。鲍小姐笑他是傻瓜,还说:“我猜想得出为什么,可是我不告诉你,免得你骄气。”方鸿渐说她神经过敏,但此后碰见苏小姐
  愈觉得局促不安。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,不日到西贡,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国殖民地。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,气势顿长,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。船在下午傍岸,要停泊两夜。苏小姐有亲戚在这儿中国领事馆做事,派汽车到码头来接她吃晚饭,在大家羡慕的眼光里,一个人先下船了,其余的学生决议上中国馆子聚餐。方鸿渐想跟鲍小姐两个人另去吃饭,在大家面前不好意思讲出口,只得随他们走。吃完饭,孙氏夫妇带小孩子先回船。余人坐了一回咖啡馆,鲍小姐提议上跳舞厅。方鸿渐虽在法国花钱学过两课跳舞,本领并不到家,跟鲍小姐跳了一次,只好藏拙坐着,看她和旁人跳。十二点多钟,大家兴尽回船睡觉。到码头下车,方鸿渐和鲍小姐落在后面。鲍小姐道:“今天苏小姐不回来了。”“我同舱的安南人也上岸了,他的铺位听说又卖给一个从西贡到香港去的中国商人了。”“咱们俩今天都是一个人睡,”鲍小姐好像不经意地说。
  方鸿渐心中电光瞥过似的,忽然照彻,可是射眼得不敢逼视,周身的血都升上脸来,他正想说话,前面走的同伴回头叫道:“你们怎么话讲不完!走得慢吞吞的,怕我们听见,是不是?”两人没说什么,直上船,大家道声“晚安”散去。方鸿渐洗了澡,回到舱里,躺下又坐起来,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,也许鲍小姐那句话并无用意,去了自讨没趣;甲板上在装货,走廊里有两个巡逻的侍者防闲人混下来,难保不给他们瞧见。自己拿不定文章,又不肯死心,忽听得轻快的脚步声,像从鲍小姐卧舱那面来的。鸿渐心直跳起来。又给那脚步捺下去,仿佛一步步都踏在心上,那脚步半路停止,心也给它踏住不敢动,好一会心被压得不能更忍了,幸而那脚步继续加快的走近来。鸿渐不再疑惑,心也按束不住了,快活得要大叫,跳下铺,没套好拖鞋,就打开门帘,先闻到一阵鲍小姐惯用的爽身粉的香味。
  明天早晨方鸿渐起来,太阳满窗,表上九点多了。他想这一晚的睡好甜,充实得梦都没做,无怪睡叫“黑甜乡”,又想到鲍小姐皮肤暗,笑起来甜甜的,等会见面可叫他“黑甜”,又联想到黑而甜的朱古力糖,只可惜法国出品的朱古力糖不好,天气又热,不吃这个东西,否则买一匣请她。正懒在床上胡想,鲍小姐外面弹舱壁,骂他“懒虫”叫他快起来,同上岸去玩。方鸿渐梳洗完毕,到鲍小姐舱外等了半天,她才打扮好。餐室里早点早开过,另花钱叫了两客早餐。那伺候他们这一桌的侍者就是管方鸿渐房舱的阿刘。两人吃完想走,阿刘不先收拾桌子上东西,笑嘻嘻看着他们俩伸手来,手心里三只女人夹头发的钗,打广东官话拖泥带水地说:“方先生,这是我刚才铺你的床捡到的。”鲍小姐脸飞红,大眼睛像要撑破眼眶。方鸿渐急得暗骂自己湖涂,起身时没检点一下,同时掏出三百法郎对阿刘道:“拿去!那东西还给我。”阿刘道谢,还说他这人最靠得住,决不乱讲。鲍小姐眼望别处,只做不知道。出了餐室,方鸿渐抱着歉把发钗还给鲍小姐,鲍小姐生气地掷在地下,说:“谁还要这东西!经过了那家伙的脏手!”这事把他们整天的运气毁了,什么事都别扭。坐洋车拉错了地方,买东西错付了钱,两人都没好运气。方鸿渐还想到昨晚那中国馆子吃午饭,鲍小姐定要吃西菜,说不愿意碰见同船的熟人,便找到一家门面还像样的西馆。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,没有一样东西可口:上来的汤是凉的,冰淇淋倒是热的;鱼像海军陆战队,已登陆了好几天;肉像潜水艇士兵,会长时期伏在水里;除醋外,面包、牛肉、红酒无一不酸。两人吃得倒尽胃口,谈话也不投机。方鸿渐要博鲍小姐欢心,便把“黑甜”、“朱古力小姐”那些亲昵的称呼告诉她。鲍小姐怫然道:“我就那样黑么?”方鸿渐固执地申辩道:“我就爱你这颜色。我今年在西班牙,看见一个有名的美人跳舞,她皮肤只比外国熏火腿的颜色淡上点儿。”鲍小姐的回答毫不合逻辑:“也许你喜欢苏小姐死鱼肚那样的白。你自己就是扫烟囱的小黑炭,不照照镜子!”说着胜利地笑。
  方鸿渐给鲍小姐喷了一身黑,不好再讲。侍者上了鸡,碟子里一块像礼拜堂定风针上铁公鸡施舍下来的肉,鲍小姐用力割不动,放下刀叉道:“我没牙齿咬这东西!这馆子糟透了。”方鸿渐再接再厉的斗鸡,咬着牙说:“你不听我话,要吃西菜。”“我要吃西菜,没叫你上这个倒霉馆子呀!做错了事,事后怪人,你们男人的脾气全这样!”鲍小姐说时,好像全世界每个男人的性格都经她试验过的。
  过一会,不知怎样鲍小姐又讲起驰未婚夫李医生,说他也是虔诚的基督教徒。
  方鸿渐正满肚子委屈,听到这话,心里作恶,想信教在鲍小姐的行为上全没影响,只好借李医生来讽刺,便说:“信基督教的人,怎样做医生?”鲍小姐不明白这话,睁眼看着他。
  鸿渐替鲍小姐面前搀焦豆皮的咖啡里,加上冲米泔水的牛奶,说:“基督教十
  诫里一条是‘别杀人’,可是医生除掉职业化的杀人以外,还干什么?”鲍小姐毫无幽默地生气道:“胡说!医生是救人生命的。”鸿渐看她怒得可爱,有意撩拨她道:“救人生命也不能信教。医学要人活,救人的肉体;宗教救人的灵魂,要人不怕死。所以病人怕死,就得请大夫,吃药;医药无效,逃不了一死,就找牧师和神父来送终。学医而兼信教,那等于说:假如我不能教病人好好的活,至少我还能教他好好的死,反正他请我不会错。这仿佛药房掌柜带开棺材铺子,太便宜了!”鲍小姐动了真气:“瞧你一辈子不生病,不要请教医生。你只靠一张油嘴,胡说八道。我也是学医的,你凭空为什么损人?”方鸿渐慌得道歉,鲍小姐嚷头痛,要回船休息。鸿渐一路上赔小心,鲍小姐只无精打采。送她回舱后,鸿渐也睡了两个钟点。一起身就去鲍小姐舱外弹壁唤她名字,问她好了没有,想不到门帘开处,苏小姐出来,说鲍小姐病了,吐过两次,刚睡着呢。鸿渐又羞又窘,敷衍一句,急忙跳走。晚饭时,大家桌上没鲍小姐,向方鸿渐打趣要人。鸿渐含含糊糊说:“她累了,身子不大舒服。”苏小姐面有得色道:“她跟方先生吃饭回来害肚子。这时候什么都吃不讲。我只担心她别生了痢疾呢!”那些全无心肝的男学生哈哈大笑,七嘴八舌道:“谁教她背了我们跟小方两口儿吃饭?”“小方真丢人哪!请女朋友吃饭为什么不挑干净馆子?”“馆子不会错,也许鲍小姐太高兴,贪嘴吃得消化不了,小方,对不对?”“小方,你倒没生病?哦,我明白了!鲍小姐秀色可餐,你看饱了不用吃饭了。”“只怕餐的不是秀色,是--”那人本要说“熟肉”忽想当了苏小姐,这话讲出来不雅,也许会传给鲍小姐知道,便摘块面包塞自己嘴里嚼着。
  方鸿渐午饭本来没吃饱,这时候受不住大家的玩笑,不等菜上齐就跑了,余人笑得更利害。他立起来转身,看见背后站着侍候的阿刘,对自己心照不宣似的眨眼。

《围城》序

 

  

    在这本书里,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、某一类人物。写这类人,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,只是人类,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。角色当然是虚构的,但是有考据癖的人也当然不肯错过索隐的杨会、放弃附会的权利的。
  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。两年里忧世伤生,屡想中止。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,替我挡了许多事,省出时间来,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。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。不过,近来觉得献书也像“致身于国”、“还政于民”等等佳话,只是语言幻成的空花泡影,名说交付出去,其实只仿佛魔术家玩的飞刀,放手而并没有脱手。随你怎样把作品奉献给人,作品总是作者自已的。大不了一本书,还不值得这样精巧地不老实,因此罢了。
  三十五年【一九四九年】十二月十五日

 

重 印 前 记


  《围城》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版,一九四八年再版,一九四九年三版,以后国内没有重印过。偶然碰见它的新版,那都是香港的“盗印”本。没有看到台湾的“盗印”,据说在那里它是禁书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夏志清教授的英文著作里对它作了过高的评价,导致了一些西方语言的译本。日本京都大学荒井健教授很久以前就通知我他要翻译,近年来也陆续在刊物上发表了译文。现在,人民文学出版社建议重新排印,以便原著在国内较易找着,我感到意外和忻辛。
  我写完《围城》,就对它不很满意。出版了我现在更不满意的一本文学批评以后,我抽空又长篇小说,命名《百合心》,也脱胎于法文成语(Ie coeur d'a rtichaut),中心人物是一个女角。大约已写成了两万字。一九四九年夏天,全家从上海迁居北京,手忙脚乱中,我把一叠看来像乱纸的草稿扔到不知哪里去了。兴致大扫,一直没有再鼓起来,倒也从此省心省事。年复一年,创作的冲动随年衰减,创作的能力逐渐消失——也许两者根本上是一回事,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,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。相传幸运女神偏向着年轻小伙子,料想文艺女神也不会喜欢老头儿的;不用说有些例外,而有例外正因为有公例。我慢慢地从省心进而收心,不作再写小说的打算。事隔三十余年,我也记不清楚当时腹稿里的人物和情节。就是追忆清楚了,也还算不得数,因为开得出菜单并不等于摆得成酒席,要不然,谁都可以马上称为善做菜的名厨师又兼大请客的阔东道主了,秉承曹雪芹遗志而拟定“后四十回”提纲的学者们也就可以凑得成和的得上一个或半个高鹗了。剩下来的只是一个顽固的信念:假如《百合心》写得成,它会比《围城》好一点。事情没有做成的人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;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,不但想像它酸,也很可能想像它是分外地甜。
  这部书禄版时的校读很草率,留下不少字句和标点的脱误,就无意中为翻译者安置了拦路石和陷阱。我乘重印的机会,校看一遍,也顺手有节制地修必了一些字句。《序》里删去一节,这一节原是郑西谛先生要我添进去的。在去年美国出版的珍妮·凯利(Jeanne Kelly)女士和茅国权(Nathan K.Mao)先生的英译本里,那一节已省去了。
  一九八0年二月
  这本书第二次印刷,我又改正了几个错字。两次印刷中,江秉祥同志给了技术上和艺术上的帮助,特此志谢。
  一九八一年二月
  我乘第三次印刷的机会,修订了一些文字。有两处多年朦混过去的讹误,是这本书的德译者莫妮克(Monika Motsch)博士发觉的。
 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
  为了塞尔望——许来伯(Sylvie Servan-Schreiber)女士的法语译本,我去年在原书里又校正了几外错漏,也修改了几处词句。恰好这本书又要第次印刷,那些改正就可以安插了。苏联索洛金(V.Sorokin)先生去年提醒我,他的俄译本比原著第一次重印本早问世五个月,我也借此带便提一下。

 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

写《围城》的钱钟书 / 杨绛

要认识作者,还是得认识他本人,最好从小时候起。
   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,因为伯父没有儿子。据钱家的“坟上风水”,不旺长房旺小房;长房往往没有子息,便有,也没出息,伯父就是“没出息”的长子。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,二伯父早亡,他父亲行三,叔父行四,两人是同胞双生,钟书是长孙,出嗣给长房。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;她是寡妇,遗腹子下地就死了,是现成的好奶妈(钟书称为“姆妈”)。姆妈一辈子帮在钱家,中年以后,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,家里人背后称为“痴姆妈”。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,准备送我做见面礼。有人哄她那是假货,把戒指骗去,姆妈气得大发疯,不久就去世了,我始终没见到她。
   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,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。亲的、堂的兄弟共十人,钟书居长。众兄弟间,他比较稚钝,孜孜读书的时候,对什么都没个计较,放下书本,又全没正经,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,专爱胡说乱道。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,有“痴气”。我们无锡人所谓“痴”,包括很多意义:疯、傻、憨、稚气、气、淘气等等。他父母有时说他“痴颠不拉”、“痴舞作法”、“呒着呒落”(“着三不着两”的意思----我不知正确的文字,只按乡音写)。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、严肃谨慎,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。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“憨”。也许钟书的“痴气”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。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。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,唯他瘦弱,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。想来那时候的“痴气”只是稚气、气,还不会淘气呢。
    钟书周岁“抓周”,抓了一本书,因此取名“钟书”。他出世那天,恰有人送来一部《常州先哲丛书》,伯父已为他取名“仰先”,字“哲良”。可是周岁有了“钟书”这个学名,“仰先”就成为小名,叫作“阿先”。但“先儿”、“先哥”好像“亡儿”、“亡兄”,“先”字又改为“宣”,他父亲仍叫他“阿先”。(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贴在本子上,有厚厚许多本,亲手贴上题签“先儿家书(一)(二)(三)……”;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。)伯父去世后,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,为他改字“默存”,叫他少说话的意思。钟书对我说:“其实我喜欢‘哲良’,又哲又良——我闭上眼睛,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‘哲良’。”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。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,不过他“痴气”盎然的胡说乱道,常使他不哲不良——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。“默存”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。
    伯父“没出息”,不得父母欢心,原因一半也在伯母。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,做颜料商发财的,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。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,官僚地主,一方之霸。婆媳彼此看不起,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。伯父中了秀才回家,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,说是“杀杀他的势气”;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,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。钟书不到一岁,祖母就去世了。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,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。
    钟书四岁(我纪年都用虚岁,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,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,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)由伯父教他识字。伯父是慈母一般,钟书成天跟着他。伯父上茶馆,听说书,钟书都跟去。他父亲不便干涉,又怕惯坏了孩子,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。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。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“比较文学”,就记起小学里造句:“狗比猫大,牛比羊大”;有个同学比来比去、只是“狗比狗大,狗比狗小”,挨了老师一顿骂。他上学不到半年,生了一场病,伯父舍不得他上学、借此让他停学在家。他七岁、和比他小半岁的堂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,他念《毛诗》,钟韩念《尔雅》。但附学不便,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。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:“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,我还教不了他们?”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。
   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。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、叔父聪明,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。叔父反正聪明,由伯父教也无妨;父亲笨,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。那位族兄严厉得很,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,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,求了祖父,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。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,却别有领会。他告诉钟书:“不知怎么的,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期开通了。”
   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,只在下午上课。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,家务由伯父经营。每天早上,伯父上茶馆喝茶,料理杂务,或和熟人聊天。钟书总跟着去。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(据钟书比给我看,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,不知是真有那么大,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);又花两个铜板,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。家里的小说只有《西游记》、《水浒》、《三国演义》等正经小说。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,把“呆子”读如“岂子”,也不知《西游记》里的“呆子”就是猪八戒。书摊上租来的《说唐》、《济公传》、《七侠五义》之类是不登大雅的,家里不藏。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,直到伯父叫他回家。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了。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(我记不清)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。他纳闷儿的是,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。关公若进了《说唐》,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,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;李元霸若进了《西游记》,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。(我们在牛津时,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,重多少斤,历历如数家珍)。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,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、2、3都不认识。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,伯父和钟书却是“老鼠哥哥同年伴儿”。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,教钟书上、下、左、右打那团棉花,说是打“棉花拳”,可以练软功。伯父爱喝两口酒。他手里没多少钱,只能买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,哄钟书那是“龙肝凤髓”,钟书觉得其味无穷。至今他喜欢用这类名称,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“老虎肉”。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,只好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;教不会,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,只好拧肉,不许钟书哭。钟书身上一块青、一块紫,晚上脱掉衣服,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。钟书和我讲起旧事,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,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,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情,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。我笑说:痛打也许能打得“豁然开通”,拧,大约是把窍门拧塞了。钟书考大学,数学只考得十五分。
   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;伯父也同去(堂姊已出嫁)。他们往往一住一两个月。伯母家有个大庄园,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。他常和我讲田野的景色。一次大雷雨后,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,据说是天雷打死的。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,后来伯父也抽上了。钟书往往半夜醒来,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。当时快乐得很,回无锡的时候,吃足玩够,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。可是一回家他就担忧,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,少不了挨打。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,可是抓到机会,就着实管教,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,还养成不少坏习气,如晚起晚睡、贪吃贪玩等。
    一九一九年秋天,我家由北京回无锡。我父母不想住老家,要另找房子。亲友介绍了一处,我父母去看房子,带了我同去。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。那是我第一次上他们钱家的门,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。我记得母亲说,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她,搬进以后,没离开过药罐儿。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;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,也没有搬出。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。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、或遇见了什么人,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,有两棵大树;很高的白粉墙,粉墙高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。钟书说我记忆不错,还补充说,门前有个大照墙,照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。他说,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,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一进房子里,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,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。
    我女儿取笑说:“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。假如那时侯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女孩子,准抠些鼻牛来弹她。”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,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去做活;女儿名宝宝,长得不错,比他大两三岁。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,把她按在大厅隔扇上,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。宝宝大哭大叫,由大人救援得免。兄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,就在隔扇上劾了“刺宝宝处”四个字。钟韩手巧,脸刻字,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,刻来煞是费事。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“知慕少艾”的典型表现。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,房主提出赔偿损失,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的字。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,他在后园“挖人参”,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,那棵树半枯了。
    钟书十一岁,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,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。就在那年秋天,伯父去世。钟书还未放学,经家人召回,一路哭着赶回家去,哭叫“伯伯”,伯父已不省人事。这是他生平第一欢遭受的伤心事。
    伯父去世后,伯母除掉长房应有的月钱以外,其它费用就全由钟书父亲负担了。伯母娘家败得很快,兄弟先后去世,家里的大货船逐渐卖光。钟书的学费、书费当然有他父亲负担,可是学期中间往往添买新课本,钟书没钱买,就没有书;再加他小时候贪看书摊上伯父为他租的小字书,看坏了眼睛,坐在教室后排,看不见老师黑板上写的字,所以课堂上老师讲什么,他茫无所知,练习簿买不起,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、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,老师看了直皱眉。练习英文书法用钢笔。他在开学的时候有一支笔杆、一个钢笔尖,可是不久笔尖撅断了头。同学都有许多笔尖,他只有一个,断了头就没法写了。他居然急中生智,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,当然写得一塌糊涂,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。
    我问钟书为什么不问父亲要钱。他说,从来没想到过。有时伯母叫他向父亲要钱,他也不说。伯母抽大烟,早上起得晚,钟书由伯母的陪嫁大丫头热些馊粥吃了上学。他同学、他弟弟都穿洋袜,他还穿布袜,自己觉得脚背上有一条拼缝很刺眼,只希望穿上棉鞋可遮掩不见。雨天,同学和弟弟穿皮鞋,他穿钉鞋,而且是伯伯的钉鞋,太大,鞋头塞些纸团,一次雨天上学,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,觉得好玩,就脱了鞋捉来放在鞋里,抱着鞋光脚上学;到了教室里,把盛着小青蛙的钉鞋放在抬板桌下。上课的时候,小青蛙从鞋里出来,满地蹦跳。同学都忙着看青蛙,窃窃笑乐。老师问出因由,知道青蛙是从钟书鞋里出来的,就叫他出来罚立。有一次他上课玩弹弓、用小泥丸弹人。中弹的同学嚷出来,老师又叫他罚立。可是他混混沌沌,并不觉得羞惭。他和我讲起旧事常说,那时候幸亏糊涂,也不觉得什么苦恼。
    钟书跟我讲,小时候大人哄他说,伯母抱来一个南瓜,成了精,就是他;他真有点儿怕自己是南瓜精。那时候他伯父已经去世,“南瓜精”是舅妈、姨妈等晚上坐在他伯母鸦片榻畔闲谈时逗他的,还正色嘱咐他切莫告诉他母亲。钟书也怀疑是哄他,可是真有点耽心。他自说混沌,恐怕是事实。这也是家人所谓“痴气”的表现之一。
    他有些混沌表现,至今依然如故。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。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,好在那时候穿布鞋,不分左右脚。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,穿了皮鞋,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。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,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。他因为英文好,当上了一名班长。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,两脚却左右不分;因此只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,他也如粹重负。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,往往前后颠倒,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,结果还是前后颠倒了。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“痴”的又一表现。
    钟书小时最喜欢玩“石屋里的和尚”。我听他讲得津津有味,以为是什么有趣的游戏,原来只是一人盘腿坐在帐子里,放下帐门,披着一条被单,就是“石屋里的和尚”。我不懂那有什么好玩。他说好玩得很;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,他不肯,就玩“石屋里的和尚”,玩得很乐。所谓“玩”,不过是一个人盘腿坐着自言自语。这大概也算是“痴气”吧。
   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,居然也毕业了。钟韩成绩斐然,名列前茅;他只是个痴头傻脑、没正经的孩子。伯父在世时,自愧没出息,深怕“坟上风水”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。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,上首的细小萎弱。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。伯父一次私下花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,叫一个佃户陪着,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,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。他对钟书说,要叫上首的树荣盛,“将来你做大总统。”那时候钟书才七、八岁,还不懂事,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,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,他讲给我听的时候,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,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。
   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(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)。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,学费书费之外,还有零用钱。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,他功课都还不错,只算术不行。
   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,寒假没回家。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,更是快活。他借了大批的《小说世界》、《红玫瑰》、《紫萝兰》等刊物恣意阅读。暑假他父亲归途阻塞,到天津改乘轮船,辗转回家,假期已过了一半。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;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,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,用字庸俗,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。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: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,他一人还在大厅上,挨了打又痛又羞,呜呜地哭。这顿打虽然没有起“豁然开通”的作用,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。钟书从此用功读书,作文大有进步。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,嵌些骈骊,倒也受到父亲赞许。他也开始学着作诗,只是并不请教父亲。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,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辅仁中学,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,常为父亲代笔写信,由口授代写,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。钟书考入清华之前,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。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。那天午饭时,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,快活得按捺不住,立即去通风报信,当着他伯母对他说:“阿大啊,爹爹称赞你呢!说你文章做得好!”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,也和姆妈一样高兴,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。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,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。据钟书告诉我,那是他代写的,一字没有改动。
   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,提笔就写,八行笺上,几次抬头,写来恰好八行,一行不多,一行不少。钟书说,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,他额角上挨了不少“爆栗子”呢。
   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。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,秋季就到北京上学。他父亲收藏的“先儿家书”是那时候开始的。他父亲身后,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。信写得非常有趣,对老师、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。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(包括写给我的),都由“回禄君”收集去了。
   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《清华的回忆》(注:《清华大学第五级毕业五十周年纪念册》,一九八四年出版)转载此文。饶君已故),有一节提到钟书:“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。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,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,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,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,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,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,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,他自己喜欢读书,也鼓励别人读书。……”据钟书告诉我,他上课也带笔记本,只是不作笔记,却在本子上乱画。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。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,曾想揍他一顿出气,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、经常是名列第一的。一次偶有个不能解决的问题,钟书向他讲解了,他很感激,两人成了朋友,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。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同学,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《许眼变化图》,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,钟书曾得意地画给我看。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,听钟书说起《许眼变化图》还忍不住大笑。
    钟书小时候,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;一张白纸,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。每服一副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。这种纸干净、吸水,钟书大约八、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《芥子园画谱》,或印在《唐诗三百首》里的“诗中之画”。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“项昂之”——因为他佩服项羽,“昂之”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。他在每辐画上挥笔署上“项昂之”的大名,得意非凡。他大约常有“项昂之”的兴趣,只恨不善画,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,其中一幅是《魔鬼临去遗臭图》(图名是我杜撰),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,画很妙。上课画《许眼变化图》,央女儿代摹《魔鬼遗臭图》,想来也都是“痴气”的表现。
   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“发愤用功”,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,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:食肠很大,不择精粗,甜咸杂进。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。戏曲里的插科打浑,他不仅且看且笑,还一再搬演,笑得打跌。精微深奥的哲学、美学、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,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,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。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。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、辞典、百科全书等,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,见了新版本,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。他看书常做些笔记。
   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。那是在牛津,论文预试得考“版本和校勘”那一门课,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。他毫无兴趣,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“休养脑筋”,“休养”得睡梦中手舞脚踢,不知是捉拿凶手,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。结果考试不及格,只好暑假后补考。这件补考的事,《围城》英译本《导言》里也提到(见14页)。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,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《导言》给他过目,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,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。后来胡志德(Theodore Huters)君来见,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。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《钱钟书》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。
    钟书的“痴气”书本里灌注不下,还洋溢出来。我们在牛津时,他午睡,我临帖,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,便睡着了。他醒来见我睡了,就饱蘸浓墨,想给我画个花脸。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。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,洗净墨痕,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,以后他不再恶作剧,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,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,聊以过瘾。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,大热天女儿熟睡(女儿还是娃娃呢),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,挨他母亲一顿训斥,他不敢再画。沦陷在上海的时候,他多余的“痴气”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、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。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,常在一起玩。有些语言在“不文明”或“臭”的边缘上,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。钟书变着法儿,或作手势,或用切口,诱他们说出来,就赖他们说“坏话”。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,打呀,闹个没完。他虽然挨了围攻,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。他逗女儿玩,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“地雷”,埋得一层深入一层,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、镜子、刷子,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,等女儿惊叫,他就得意大乐。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,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。钟书恨不得把扫帚、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,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。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,可是钟书百玩不厌。
    他又对女儿说,《围城》里有个丑孩子,就是她。阿圆信以为真,却也并不计较。他写了一个开头的《百合心》里,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,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,也就是她。阿圆大上心事,怕爸爸冤枉她,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,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。一个藏,一个找,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。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哪里去了。
    钟书的“痴气”也怪别致的。他很认真地跟我说:“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,说不定比阿圆好,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,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。”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,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。
    解放后,我们在清华养过一月很聪明的猫。小猫初次上树,不敢下来,钟书设法把它救下。小猫下来后,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,表示感谢。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:“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。”小猫知感,钟书说它有灵性,特别宝贝。猫儿长大了,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。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,倚在门口,不管多冷的天,听见猫儿叫闹,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,拿了竹竿,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。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,她称为她一家人的“爱的焦点”。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,引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打狗要看主人面,那么,打猫要看主妇面了!”(《猫》的第一句),他笑说:“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。”
    钱家人常说钟书“痴人有痴福”。他作为书痴,倒真是有点痴福。供他阅读的书,好比富人“命中的禄食”那样丰足,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。(除了下放期间,他只好“反刍”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,和携带的字典。)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。他只要有书可读,别无营求。这又是家人所谓“痴气”的另一表现。
   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,有许多共同的语言。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,相与笑乐。一次我父亲问我:“钟书常那么高兴吗?”“高兴”也正是钱家所谓“痴气”的表现。
    我认为《管锥编》、《谈艺录》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,《槐聚诗存》的作者是个“忧世伤生”的钟书,《围城》的作者呢,就是个“痴气”旺盛的钟书。我们俩日常相处,他常爱说些痴话,说些傻话,然后再加上创造,加上联想,加上夸张,我常能从中体味到《围城》的笔法。我觉得《围城》里的人物和情节,都凭他那股子痴气,呵成了真人实事。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,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,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,全书的气氛,正如小说结尾所说:“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,深于一切语言、一切啼笑”,令人回肠荡气。
    钟书写完了《围城》,“痴气”依然旺盛,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。一九五七年春,“大鸣大放”正值高潮,他的《宋诗选注》刚脱稿,因父病到湖北省亲,路上写了《赴鄂道中》五首绝句,现在引录三首:“晨书暝写细评论,诗律伤严敢市恩。碧海掣鲸闲此手,教疏凿别清浑。”“奕棋转烛事多端,饮水差知等暖寒。如膜妄心应褪净,夜来无梦过邯郸。”“驻车清旷小徘徊,隐隐遥空展薄雷。脱叶犹飞风不定,啼鸠忽噤雨将来。”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情形的感受,前一首专指《宋诗选注》而说,点化杜甫和元好问的名句(“或看翡翠兰苕上、未掣鲸鱼碧海中”;“谁是诗中疏凿手,暂教泾渭各清浑”)。据我了解,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,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,从此不但口“噤”,而且不兴此念了。《围城》重印后,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。他说:“兴致也许还有,才气已与年俱减。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,那只会有遗恨;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,那就只有后悔了。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,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‘面对真理的时刻’,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、开脱、或宽容的,味道不好受。我宁恨毋悔。”这几句话也许可作《围城》《重印前记》的笺注吧。
   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;有些事,除了我们俩,没有别人知道。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在,一一记下。如有错误,他可以指出,我可以改正。《围城》里写的全是捏造,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。
 

围 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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